| 挂失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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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折)挂失: 储蓄存单(折)挂失止付,应提供存单(折)的 种类、户名、帐号、金额及存入日期等内容。经银行确认存款未被领取后,会让您填写一份"储蓄存款挂失止付申请书",七天后,您可以凭一联"储蓄存款挂失止付申请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原挂失网点办理取现或补发存单(折)手续,补发的存单(折)按原期计息,利息不会损失。 如果您发现自己的存单、存折等遗失,应立即带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网点,以书面形式办理正式挂失,挂失时应提供您的姓名、存款时间、种类、金额、帐号等有关情况,我行在确认该笔存款属实,并未被支取的前提下,可以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止付有效期为七天。七天后,按照存款人要求,我行可以重新开出新存单、存折或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如存款人不能及时书面挂失,也可打电话或函电办理口头挂失,但挂失后五天之内应及时补办书面申请,否则挂失自动失效。如果存款在挂失前或挂失失效后被他人冒领,储蓄机构不负责任。所以您一旦发现遗失,应立即挂失,并且最好在开立存单、存折时记下存单帐号和存入金额及存款日期等,以便挂失时有据可查。需要提醒的是,挂失只限于记名的存单、存折,不记名的存单、存折则不可以挂失。 太平洋卡挂失: 挂失方式 太平洋借记卡有书面挂失和非书面挂失,非书面挂失包括在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客户服务中心等进行的挂失。非书面挂失后,客户需到发卡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填写挂失申请书,补办书面挂失手续。 书面挂失受理机构 客户凭本人身份证件或有关能证明客户身份的证件(驾驶证、社保卡、户口簿等),可在交行发卡行或受理行(异地)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补卡 客户挂失后可申请补办新卡。书面挂失的,可在挂失时申请补卡;非书面挂失后,客户需凭本人身份证件到发卡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补卡手续。 客户在异地办理正式挂失的,可到发卡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不可在异地)办理补卡手续。 领卡 个人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行营业网点柜面领卡。主卡持卡人可代领附属卡。单位(商务)卡的领取须凭申领单位介绍信和代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卡。 解挂 书面挂失和非书面挂失均能办理解挂手续,解挂须凭本人身份证件和太平洋卡到发卡行营业网点柜面办理。 密码挂失 客户可到发卡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卡密码挂失手续,卡的新设密码五天后生效。 代理 卡挂失允许他人代办,如由他人代理挂失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解除挂失、密码挂失和补领卡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属交通银行。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