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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向广大太平洋贷记卡持卡人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我行对贷记卡自动转账还款业务进行了优化,同时修订了自动转账还款协议,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动转账还款协议生效时限的变更 自动转账还款协议生效时限由原到期还款日前2日(含)变更为到期还款日前1日(含),即持卡人只需在到期还款日前1日(含)之前签约成功,当期到期还款日即能实现借记卡的扣转还款。原自动转账还款协议撤销/改签的生效日也由到期还款日前2日(含)变更为到期还款日前1日(含)。该变更自 二、自动转账还款扣款文件生成时间的变更 自动转账还款扣款文件生成的时间由原到期还款日前2日变更为到期还款日前1日,即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1日之前已经通过其他渠道偿还贷记卡欠额,或者其贷记卡账户发生其他冲抵欠款的账务调整,且上述欠款偿还或账务调整已成功到账,交行将仅从指定还款账户扣转应还款额与已还款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已还款金额大于或等于应还款额的情况下,交行当期不再发生本业务。该变更自 三、对于《交通银行太平洋贷记卡自动转账还款协议》的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在到期还款日前一日入账的冲抵账户欠款的账务调整作为还款。 (二)修改了自动转账还款协议的生效时限。 四、本通告由交通银行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登录交通银行营业网站www.bankcomm.com, 也可致电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400-800-9888。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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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交通银行太平洋贷记卡自动转账还款协议.pdf |